为进一步塑造红开区形象,提升干部职工综合素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如下规范。
第一章 语言文明 待人礼貌
第一条提倡见面时互致问候,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倡导来有迎声,去有送声,帮有谢声,咨询请教有说明声,未能解决有抱歉声。如“请”,“您好”、“请进”、“请坐”、“谢谢”、“请原谅”、“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
第二条与人谈话时,语言表达要得体,谈吐文雅,不能夸夸其谈,粗门大嗓,禁止说粗话、脏话。对别人讲话不赞成时,可发表个人看法,不能讥笑讽刺对方。
第三条接听电话时,态度积极、友善。要及时接听电话,不宜让对方等候。拿起话筒,应先问候“你好”或说“请讲”。通话中要态度谦和,通话内容要简明扼要,节省时间。上班时间不得长时间打私人电话。
第四条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无事不得打扰他人。
第二章着装整洁 仪表大方
第五条工作人员衣着要整洁得体、端庄大方,工作时间提倡穿正装,不能穿过于生活化的服装。
第六条在办公区内,不能袒胸露背,不得只穿背心、短裤、拖鞋。
第七条男同志不准留长胡须;女同志不得浓妆艳抹,男女皆不准留奇异发型。
第八条在办公室坐姿要端正,不能将腿脚搭在桌椅上;站立时不要身倚墙壁、柱子等;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躺卧。
第九条在办公室与他人在一起或参加公务活动时,不要抠鼻孔,掏耳朵,修指甲,脱鞋袜等。
第十条在办公区内,不得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第三章优质服务 工作有序
第十一条对办事的人员,要周到服务。对所办事宜,要迅速办理;答复问题要全面、具体,使办事人员明确规定,熟悉程序,清楚内容。
第十二条对基层反映的问题和要求,要坚持“马上就办”,不推诿、不扯皮、不刁难、不贻误;对不合理要求和一时不能办理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三条非工休、午休时间不得进行文体活动(有组织活动除外)。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原则上不能携带家属子女进入办公区,确因家庭困难需接送子女上学、上幼儿园需要进入办公区的,要管好自己的子女,不得干扰其他工作人员的正常办公。
第四章遵守时间 维护纪律
第十五条不能擅离职守、随意串岗或无事去其他部门逗留。
第十六条不得在办公室内吃零食、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不得在办公时间和办公区内长时间拉家常。
第十八条参加会议或活动,应严格遵守时间,自觉关闭通讯工具。参加重要会议,为保密起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入场。
第十九条参加会议时不得趴在桌上或打瞌睡,不得脱鞋,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或频繁出入会场。如有急事须离开会场,应放轻脚步,轻声开门关门。
第五章安全管理 上岗规范
第二十条对公共财物要妥善保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个人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办公室无人时必须关门上锁,下班时必须关好、锁好办公室的门窗、抽屉、文件柜等。
第二十一条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等各类车辆均应在指定地点整齐停放,并注意上锁,以防丢失。
第六章讲究卫生 保护环境
第二十二条积极参加绿化、净化、美化环境的有益活动;自觉爱护花草、树木和各种公益设施,做到不攀折,不践踏,不乱砍乱伐,不乱刻、乱涂、乱画。
第二十三条禁止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
第二十四条积极参加环境卫生扫除活动。办公室内要保持卫生清洁,办公物品摆放要整齐有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