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红开字〔2014〕42号 2014年3月10日)
一站式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的建立,是体现地方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窗口。是红嘴开发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符合中央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更符合人民群众愿望,为此开发区特制定如下审批办理制度。
一、直接办理制
1.程序简便,可以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直接办理,简称即办件。
2.列入即办件的事项,主管部门必须授权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直接办理。
3.申办材料齐全的审批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应向申办人出具《收件通知单》,当场或当天办结。
二、并联审批制
1.投资方向并联审批协调办公室提出并联审批立项申请时,并联审批协调办公室对投资方提交的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向申请人出具《红嘴开发区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并明确承诺办理的时限。
2、需要现场踏查或召开联审会的审批项目,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现场踏查并召开联审会议。
3.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并联审批。
4.在规定时限内,相关部门将审批结果或意见送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移交申办人。
三、全程代办制
重大招商项目由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办。投资人向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相关材料,缴纳相关费用,由服务中心按相关程序办理,各类事项累计办理时间不得超过累计承诺时限。
四、明确答复制
1.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产业政策和四平发展规划的事项明确答复,简称退回件。
2.认定为退回件的申办项目,应填写《退回件通知单》,写明退回理由连同申办材料退回申办人。申办人的同一事项被三次界定为退回件的,大厅窗口不再受理。
3.申办人对退回件要求协调办理的,应专题提交大厅工作领导小组协调。
五、主动联系制
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必须主动记录申办人的联系电话,需要申办人提供材料、缴费和提前取件的,应主动与申办人联系办理。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