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续有哪些?
答: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贫困人员需准备以上手续,到村(社区)委会填写《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批表》办理参保。
三、贫困人员如何缴费?
答:对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上述参保人员如需要提高缴费档次,请您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办理选择缴费档次相关事宜后,到当地税务窗口或银行缴纳保费。
四、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已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可以从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11号)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可以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2018年11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应从2018年12月开始补发,已经按规定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老人,支付终身。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目前为103元/月。对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1年,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
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分年龄段加发基础养老金。对65周岁至6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对70周岁至79周岁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5元、对80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1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总额(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利息)除以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