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督察整改任务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落实不到位。
责任单位:红开区建设局
整改目标:新环保法及4个配套办法得到充分运用并常态化。
整改成效: 红开区没有环保执法权,红开区将积极配合上级环保部门的执法工作更好的开展和落实,视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日,共7日。
受理部门: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15704345111
联 系 人:张大勇
联系地址: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红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