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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2-12-10   来源: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加快推进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纲要》部署,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结合我省文化特色、技术优势和产业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必要性和紧迫性

  科技创新是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是文化形态演进发展的催化剂。融合了科技创新成果的新兴文化产业,以满足人们精神文化娱乐需求为目标,以现代科学技术为支撑,具有高增值、低消耗、广就业、软渗透等朝阳产业特点,是知识经济的核心产业。充分体现文化科技融合成果的上海世博会的卓越表现证明,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新兴文化产业在我国已经进入高速成长期,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当今“富媒体+数字化”快速发展的时代,随着数字技术、网络技术、新型显示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高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广泛应用,在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产业的同时,还催生了一大批新的文化形态和文化业态,并涵盖了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的全过程,极大地丰富了各类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明显提升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会展、休闲娱乐、文化装备以及公共文化服务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活力和速度。

  我省科教优势明显。全省拥有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理工大学、吉林艺术学院等知名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及一批光学、电子、精密机械、艺术、数字技术等方面的专家;拥有全国第一所专业动画高校—吉林动画学院,并被认定为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 2个,与科技部共建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4个,院士工作站9个,省级科技创新中心(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00个。成立了吉林省动漫产业科技创新战略联盟,研制了国内唯一的正交多幕全景特种电影生产制作播放设备及系统、国际先进的新一代高端LED显示屏产品、大屏幕激光电视样机、全固态激光器综合技术等,全省综合科技进步水平位居全国第14位。

  我省文化产业基础雄厚。拥有新中国第一个电影生产基地—长影集团(原长春电影制片厂),全国首家电影主题公园—长影世纪城,建设了数字内容和数字媒体2个国家级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1个国家动漫产业示范基地、1个国家文化产业试验园区和8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了长影集团、吉林东北亚出版传媒集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动漫集团等一批国有骨干文化企业,形成了影视制作、艺术培训、松花石、动漫游戏、演艺娱乐、工艺品制造等一批民营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我省文化资源丰富。异彩纷呈的历史文化、生态文化、民族民俗文化、都市文化和红色文化,共同组成了我省特色鲜明的文化传承和文化艺术。历史文化资源主要有夫余、高句丽、渤海、辽金、明清、伪满时期历史遗存;生态文化资源主要有东部的长白山,中部的雾凇、红叶,西部的湿地、草原;民族民俗文化资源主要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文化和关东移民文化;都市文化资源主要有以一汽为代表的工业文化,以长影为代表的影视文化,以吉林歌舞、二人转、东北大鼓为代表的演艺文化;红色文化资源主要有东北抗联历史遗迹、解放战争遗址等经典红色旅游景区。

  可以说,我省拥有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条件和基础,在建设文化大省的实践中,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在文化产业链条各个环节的广泛应用,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使之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要求以及建设文化大省的总体目标,坚持党委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设具有吉林特色的现代文化科技创新体系,培育新兴文化业态,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发展,打造科技文化产业园区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快文化产业集约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提升文化产业整体竞争优势,尽快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

  2.主要目标

  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突破一批重点文化领域发展需要的共性关键技术,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龙头骨干文化科技企业,培育一批知名文化科技品牌,建立一批具有地域优势的文化科技产业园区和基地,打造“长吉图”文化科技融合产业带,形成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明显、发展重点突出、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文化科技互动融合的吉林文化发展新局面。

  到2018年,吉林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以上;长春市进入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5-8家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文化科技企业,打造文化科技龙头企业10家、骨干企业50家,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5家,超亿元的企业20家;初步建成数字化网络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成市(州)、县(审、区)两级图书馆和全省主要博物馆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建设,完成全省50%以上社区文化(体育)活动中心的数字化改造。

  三、重点任务

  1.打造长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示范基地

  以长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建设主体,坚持“文化+科技+金融”的发展理念,促进各类文化创新要素集聚融合,突破一批制约文化发展的重大科技难题,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科技领军企业,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国际影响力的文化创新产业集群和文化科技业态,成为科技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国内一流的文化科技产业基地。

  2.打造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根据我省文化资源和区域文化特色.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影视制作、出版发行、演艺娱乐等九大产业,打造并认定一批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深度挖掘特色文化资源,探索集群式创新发展的新模式,切实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各示范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要鼓励促进文化科技产业集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示范基地先行先试,加快文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一批文化骨干企业,形成具有吉林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3.培育创新型文化企业集团

  针对我省文化产业行业分散、自主研发能力不足、竞争力弱的现状,优先支持规模大、综合实力强、国内知名度高的文化科技龙头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资本运作、打造品牌、推动上市、国际化发展等方式做大做强。中小企业要积极进入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链中,利用大企业的技术和人才,承接龙头企业不断分离的配套技术及特定生产工艺,形成一批专业化的配套协作企业,提升产业整体优势。

  4.培育文化科技融合新兴业态

  整合文化科技资源,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带动支撑作用。根据我省科技优势和产业特色,以应用为驱动、市场为牵引,重点发展七个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具体为:数字电影、立体显示等影视产业,数字表演、三维协同设计等动漫游戏产业,全数字设计、3D打印等创意设计产业,数字出版发行、数字版权等出版发行产业,移动互联网、多终端融合、互动电视云服务等数字内容服务产业,虚拟会展、人机交互等会展服务产业,数字灯光、模块化多功能舞台等文化装备产业。针对七个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的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高起点定位和高水平谋划一批带动力强、产业关联度高、亟待突破的重大创新项目,开发一批具有高科技内核的文化产品,实现科技创新与文化发展的深度融合。

  5.实施数字媒体与文化艺术融合应用示范工程

  开展大型数字媒体舞台系统研发,综合运用LED、虚实互动等舞台声光电综合表现系统集成技术,构建模块化现代舞台成套技术集成解决方案,支持以信息技术手段演绎传统文化、经典文学等艺术作品,提升文化演出艺术的创作力、感染力和表现力,打造一批数字媒体技术支撑的舞台文化艺术精品。

  6.实施交互式虚拟现实体验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以虚拟现实技术的互动娱乐体验系统研究为基础,开发电影仿真、立体展示、超感体验、虚拟交互娱乐等文化创意系统集成技术及装备,形成文化主题展示技术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搭建新型体验平台。推动文化创意与演艺、旅游、休闲、会展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文化创意技术集成能力及应用示范服务效果。

  7.实施互动电视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有线电视网、电信网和互联网的互联互通,形成高层业务应用融合,进一步拓展文化传播与消费渠道。面向三网融合环境下互动电视服务创新,集成云计算、媒体内容应用聚合、智能交互等技术,开展家庭互动媒体应用聚合云服务平台系统应用示范,形成家庭内容服务新模式及规模化应用服务能力,推动数字电视智能设备的升级和家庭内容服务产业的发展。

  8.建设重点产业门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综合运用4K立体数字电影拍摄技术、增强现实混合摄制技术、高帧频动作捕捉技术,构建支持高端影视和动漫产品所急需的数字表演集成解决方案,搭建影视动漫、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完善数字内容创作生产全流程的技术支撑服务体系,面向影视动漫企业及其高端作品提供专业化的公共技术服务,形成规模化服务能力。

  9.建设吉林省文化事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

  开展网络传播、新媒体集成管理、云服务等数字技术的集成应用研究,建设智慧型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化服务平台,实现对公众文化产品的普惠和精准投放,推动吉林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升级换代。

  10.建设吉林省特色文化资源知识库

  根据我省文化传承和民族艺术的特色与分类,构建吉林特色文化资源知识库,研究开发文化资源的基本构成要素数据分析技术,开发文化资源设计素材自动信息获取、整理、存储技术系统,促进吉林特色文化设计素材的有效利用及传统文化工艺元素与现代创意设计的有机融合,提升吉林文化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政策保障

  1.财政扶持。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科技类专项资金对文化科技企业及文化科技项目要给予重点支持。对成功申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数字出版基地、数字发行基地、广告创意基地的基地(园区),同级财政给予适当奖励。

  2.土地供给。省文化科技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地方政府新建文化科技类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文化设施等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国家级、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自批准之日起收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除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提资金外,由所在地政府统筹安排基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一级开发。

  3.税收优惠。获批高新技术企业的文化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小型和微型文化科技企业,享受国家、省出台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省级以上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园区)管理机构,享受文化科技示范企业的优惠政策。

  4.金融支持。鼓励文化科技企业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加强对文化科技类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我省各级各部门现行的支持上市融资的相关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吉林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尽快开展业务,发挥国有文化投融资平台的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

  5.人才激励。探索实施在国有文化科技企业中对骨干人才的持股、参股、配股等奖励政策,支持省内符合条件的国有文化科技企业,申请开展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试点。

  五、组织实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在省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和省科技厅牵头,省政府相关部门参加的吉林省文化科技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决策部署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重大规划和重大项目,认定省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2.形成协调推进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引导各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县(市、区)整合优质科技资源,加快发展特色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集群,并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3.加强保护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大文化科技、创意设计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完善文化领域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联合督查督办制度,依法惩治、有效遏制文化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行为。

  4.组织开展宣传推广。广泛发动省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推进文化科技的合作研究与学术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长春民博会、长春国际动漫艺术节、长春国际电影节等会展的展示、贸易平台,广泛推介我省文化科技企业及其技术产品,参与国际竞争。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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