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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6-06-15   来源: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区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安委明电〔2016〕3号)、《四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四安委字〔2016〕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总体部署和加快推进责任落实、警示教育、隐患排查治理、考核评价和基础保障能力五大体系建设的具体安排,为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一、整治范围 

  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涵盖安全生产各个行业和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场、中小学和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危险化学品整治具体安排按照《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见附件)执行。消防、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机械、纺织等行业和领域要按照本《通知》工作要求,制定针对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突出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和危及安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二、实施步骤 

  此次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从3月15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改、属地排查整治、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3月15日至4月25日)。 

  各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整治内容和行业标准,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形成自查报告,作为备查的一项主要内容。自查阶段要紧紧盯住岗位责任的落实,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安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清单等岗位责任基本内容。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纠的闭环管理制度,并有效实施。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自查人员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后报当地安全监管和相关部门备案。

  第二阶段:属地排查整改(4月26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门对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认真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部门所有企业进行复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一律登记建档,按照“谁排查、谁治理,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落实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在规定期限内仍然没有整改的要及时上报,由区安监局上报市安委会进行处理。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5月17日至6月30日)。 

  由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监管干部成立检查组,对重点单位、重要环节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安委会,从严处理。检查组要制作检查隐患清单,由检查组组长签字留存,作为“回头看”重要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从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把安全生产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好职责,深入一线开展督查检查。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单位整治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各车间、班组及岗位人员的具体责任,做到全员发动、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彻底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整治责任。交通、建设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制定监管行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企业开展整治工作,同时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审查、审批事项进行再审查,凡是降低安全标准的,一律依法收回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及时上报,依法严厉处罚。工业和信息化、社会事务(农村办)、商务、科技文化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管理,组织制定本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本行业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隐患整治措施。对企业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有关执法单位。公安消防、交警、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监管等专业领域监管部门要制定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和达标标准,依法对企业审批、监管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与行业监管、行业管理部门沟通和配合,确保不留死角。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对同级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督促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及时向党委、管委会报告。

  (三)加强宣传教育。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工程,根据分级负责的要求,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所有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员工开展100%全员培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大力营造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文化氛围,按照不同企业特点,在各类危险作业区、安全监管重点工艺环节、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工位、员工日常出入通道、企业及车间宣传橱窗等场所,张贴宣传企业危险源种类、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让每一名员工了解掌握安全防范技能。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和舆论监督,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附件:危险化学品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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