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企业: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2016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第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入分析当前生产经营旺季和季节性灾害天气多发特点,深化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逐项实施“歼灭战”,逐一整治销号,全力减少事故隐患存量,确保春节、“两会”重点时段平稳安全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开局。
二、内容和方式
(一)结合一季度特点,重点开展三大专项整治行动。
1.人员密集场所专项整治。冬季室内密闭场所人员增多、流动性大,防范不到位极易造成群死群伤。要加大商场、市场、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单位检查频次,全面排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警示标识、应急照明、监控设备、消防器材等设施,整治三合一、多合一、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等隐患。在春节、元宵节、全省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消防安全保卫和“零点”行动,确保消防安全。
2.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以道路客运、危化品货物运输为重点的道路交通运输隐患排查专项整治。针对“春节”临近,形成客流高峰,安全监管压力倍增实际。对大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班线客车等重点车辆,对桥涵等重点路段,加大检查频次。完善乡村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长下坡等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健全灾害性天气风险预警机制,防止群死群伤事故。
3.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虽然我区没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量大、销售网点遍布城乡,仍是监管的重点领域。要从运输、储存、销售、燃放4个环节入手,依法严厉整治储存超量、堆放超高、前店后宅、超范围经营、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整治对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销售摊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过期产品及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并落实每个临时零售点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销售旺季安全。
(二)结合事故教训,重点开展两个方面专项治理。
1.危险化学品等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69号)规定的各项要求。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检查,加大重点设施、重点部位检查频次,特别是低温、大雪等恶劣天气,防止因雪大压断管线、低温造成物料冻凝等现象发生。要加强防静电设施检查,防止静电集聚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2.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开展电梯的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在用电梯安全监督抽查。深入开展大型客运索道及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商场、公园、滑雪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其他行业领域管理部门,也要结合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尤其是事故预防规律和特点,突出安全重点,抓住薄弱环节,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一季度专项整治活动,严防事故发生。
三、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各部门对本行业专项行动的组织落实负总责,部门主要领导为所管行业领域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行动的开展负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管责任。
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企业所在最低一级网格负责人,负责将专项行动有关精神和要求逐户传达告知企业,并督促企业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时限及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企业所在最低一级网格政府负责人负责对企业专项行动开展的指导监督,行业领域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企业专项行动落实质量检查验收,综合监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级网格行业领域管理部门和下级网格政府负责人履行网格监管责任情况实施综合监管。同时,上级网格负有对下级网格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和对下级网格内企业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按比例进行抽查的责任。
四、实施步骤
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订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传达学习,督促企业及早实施。
(二)专项整治阶段:1月20日开始,宣传发动、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督查检查同步进行。其中:“春节”放假前后、全国和省“两会”召开期间、烟花爆竹集中销售和燃放阶段以及节后企业恢复生产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各部门必须组织督查抽查和专项检查,并加大巡视、暗访力度及频次,确保企业自查自改不走过程、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对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检查、巡视暗访发现的问题隐患,必须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且存在事故危险的必须责令停产整顿,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明停暗开、非法违法生产导致事故发生。
(三)督促检查阶段:2月1日至3月10日,各部门要组成一季度专项整治行动督查组,对本区域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二是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应急措施情况;三是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四是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
(四)“回头看”阶段:3月底前,以巡视督查发现问题为导向,全面组织开展“回头看”大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和各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是否治理到位,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忧患意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一季度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一些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一些企业赶工期、抢任务意愿强烈;节日期间群众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一季度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确保一季度和春节期间安全平稳。
(二)针对“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特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重点时段和重要时期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消防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活动,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和盲区。对“春节”、“两会”期间组织生产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领导现场带班和行管部门重点监督监管措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取缔关闭。对节日停工节后恢复生产的企业,恢复生产前必须报告安全监管部门。对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逐企逐个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严格管控制度措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冬季安全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要着力抓好前期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工作,对重大隐患要盯紧看牢、逐一复查,确保整改到位。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2016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