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村党支部:
“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四风”,现将节日期间有关事项重申如下:
一、严抓节前廉政教育
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两学一做”要求,确保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增强廉政勤政的自觉性。要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廉洁、诚信、守法、节俭意识,切实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确保清正廉洁过节。
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1.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2.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4.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健身卡、会员卡、消费卡,或者违反规定出入私人会所;
5.严禁违反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三、落实领导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贯彻执行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做出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要对分管部门、单位、科室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负责,及时提醒告诫、督查落实。
四、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纪工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并通报曝光。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