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由患者本人申请,村委会核实情况,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审核,2015年3月三道林子村共10人通过医疗救助审核可享受医疗救助报销,现公示如下:
吴振刚 男 三道林子村四社 四平爱龄奇医院 头外伤 低保户 住院救助 362.47元
吴振刚 男 三道林子村四社 四平爱龄奇医院 头外伤 低保户 住院救助 329.45元
杨艳 女 三道林子村三社 四平市神农医院 乳腺癌 低保户 住院救助 1,902.05元
郝连营 男 三道林子村一社 四平市神农医院 鼻咽癌 低保户nbsp; 住院救助 1,555.82元
肖淑珍 女 三道林子村二社 四平市肾病医院 脑梗塞 低保户 住院救助 1,420.06元
杨艳 女 三道林子村三社 四平市神农医院 乳腺癌 低保户 住院救助 1,631.54元
郭玉东 女 三道林子村三社 吉林省脑科医院 脑梗死; 低保户 住院救助 2,124.97元
晁政深 男 三道林子村一社 吉林省脑科医院 脑梗死 低保户 住院救助 1,881.57元
朱清 男 三道林子村三社 吉林省脑科医院 脑梗死 低保户 住院救助 1,551.71元
张桂荣 女 三道林子村二社 吉林省脑科医院 脑梗死 低保户 住院救助 2,279.42元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3月25日—3月31日,凡对上述人员享受医疗救助有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30—11:00,13:00—16:00
联系电话:社会事务管理局:3200787、3201189
三道林子村委会
2015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