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加强全省软环境监督员和监测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区软环境办对辖区内企业和监督员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摸底,对不符合文件要求聘任的监督员坚决予以清理解聘,将停产企业和离职软环境监督员进行取消其资格,深入到基层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符合监测点条件的企业纳入到软环境监测点,并选聘35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软环境监督员,同时建立了监测点工作考核制度和监督员培训制度。建立监督员微信工作群。及时发布关于吉林省软环境建设工作方面的信息,督促监督员进行吉林软环境APP补全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监测点和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使我区的软环境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