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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23-10-13  
四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英城英才新政十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现将《英城英才新政十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平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英城英才新政十条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的通知》(吉发〔2022〕18号)要求,加速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四平,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助推四平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给予省外引进人才安家补贴

  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经省人社厅认定为A-E类人才,在省人才政策(3.0)版的基础上,分别由市级财政和用人单位按照7:3的比例再给予A-E类人才150万、70万、30万、15万和10万元安家补贴,分五年拨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二、建立引进人才公寓

  对引进的人才,在四平市区内无住房的,由市住建局、四发集团负责提供美好晟苑586套公租房、北河新村122套公租房作为人才公寓房源,连续三年免房租费入住。(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四发集团)

  三、给予引进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和租房补贴

  对引进的A-E类人才,符合四平市引进人才标准的缴存公积金职工,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下,可享受最高申请贷款额度80万元的优惠政策。对在引进单位工作满5年的,在四平市区内无自有住房,本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A、B类人才20万元,C、D类人才15万元,E类人才10万元。对在四平市内无自有住房,因特殊原因不入住人才公寓自行租房的引进人才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A、B类人才1000元/月,C、D类人才800元/月,E类人才500元/月,共发放3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妥善安置引进人才配偶就业

  对引进的A-D类人才配偶安置按《四平市引进人才配偶工作安置实施方案》(四人才组字〔2020〕5号)比照执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五、给予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

  经省人社厅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由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协调,享受子女入学安置政策。其中,A、B类人才子女及直系第三代子女可根据人才本人意愿,在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就读;C、D类人才子女,按就近从优原则,参照学校学位情况,参考人才本人意愿,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就读。省域外转入经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非毕业年级或在符合高考政策前提下的普通高中在读学生,转入市域内学校就读时,可不受入学年级限制。(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提供人才体检就医“VIP”式服务

  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可以任选四平市第一人民医院、四平市第四人民医院、四平市中医医院、四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每年提供免费体检一次;就医时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享受专人导诊和预约服务,保证便捷、高效、优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人社局)

  七、开通农民人才、企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

  加大专技人员职称评聘激励,对事业单位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在引进单位无空缺岗位且确需聘任的,可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经主管部门报同级人社部门核准后,超岗聘用,待同级岗位出现空缺时,及时消化。对我市在推进现代化农业发展和黑土地保护中贡献突出的农民人才,长期扎根基层、从事种养殖业等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好的农民人才(含农民经纪人)、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等,可择优评为乡村人才中级职称;符合一定条件的,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乡村人才高级职称。放宽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限制,民营企业中没有认定初级职称但符合学历和工作年限要求的,可根据品德、能力、业绩条件,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八、设立新晋市级以上技能人才专项奖励

  1. 对新获得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市财政再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获得省级首席技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3万元、1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获得四平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师徒工作间的,市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1万元资金补助。

  2. 对新获得“大国工匠”“吉林工匠”称号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10万元、5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获得“四平工匠”称号的,市财政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

  3. 对新获得“全国技能大奖”“吉林省技能大奖”称号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8万元、3万元资金补助;对新获得“四平市技能大奖”称号的,市财政给予1万元资金补助。

  4. 对新获得“全国技术能手”“吉林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5万元、1万元资金补助;对新参加评选并获得“四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市财政给予3000元资金补助。

  5. 对新获得“吉林技能名师”称号的,市财政再给予3000元资金补助。

  6. 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第一名5万元、第二名3万元、第三名1万元资金补助;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市财政分别再给予第一名3万元、第二名1万元、第三名5000元资金补助;参加市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市财政分别给予第一名1万元、第二名5000元、第三名2000元资金补助。(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九、实施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政策

  对我市企业全职引进年薪超过50万元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连续3年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个人年薪的30%予以补贴;将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与他人合作实施的,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5年每年从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研人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享受“英城人才卡”服务

  为2013年以来全市引进的各类专业人才、招录(聘)的公务员(选调生)和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自主引进的本科及以上人员发放“英城人才卡”,可享受政务办理、医疗保健、旅游交通、运动训练、金融支持、商超购物打折等多项服务。新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可在此基础上,再单独享受吉林银行VIP和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的服务,享受四平市高铁站每年两次贵宾服务等。(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

  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人才激励措施,积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容才、聚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政策中“引进人才”是指从省外引进的经省人社厅认定的A-E类人才。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英城英才新政(试行)》(四人才组字〔2021〕2号)及《英城英才新政(试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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