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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2014-12-18   来源: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
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

   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吉安发〔2014〕71号)有关要求,广泛深入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

  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重大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的颁布是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中最重要的一件大事。作为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对于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强化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新《安全生产法》为推进依法治理、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制秩序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也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

  二、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刻内涵 

  新《安全生产法》是在原《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结合十多年的施行验证和实践经验进行创新和突破,包括了明确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制定安全生产规划,明确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行业协会组织安全生产职责,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固化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扩大高危行业范围,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设置、配备标准和工作职责,明确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扩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范围,建立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等强制停产措施,对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和事故处罚力度,扩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主体范围等二十项重点内容。新《安全生产法》更加符合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更加具有规范性和实施性。

  三、切实加强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 

  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切实把各项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业务考核的重点内容,分期、分批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深刻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法律条款内容,履行好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重要内容,有计划、分层次、分行业地举办生产经营单位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让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法定权利、义务和在安全生产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在认真落实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必须要重点实现5个100%。即各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培训率要实现100%;各级安全监管干部培训率要实现100%;规模以上企业高管培训率要实现100%;高危企业和有重大危险源(含存在可燃粉尘的作业场所)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培训率要实现100%;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及其联络员培训率要实现100%。


(责任编辑:刘懿漩)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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